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台湾工研院的独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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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台湾工研院的独特启示 第1张

李平、曹聪/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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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工研院不仅已发展成为台湾地区最大的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成为该地区力促半导体等新兴产业崛起的主力先锋,而且在其他领域也有更多建树,在国际上被视为“产学研”体系中“研”的典范。作为科技创新与创业项目或企业的独特孵化器与赋能者,中国台湾工研院与风投基金、新竹科技工业园区三者并列为台湾地区科技创新体系的“三驾马车”。中国大陆可以从中获得独特启发,尤其是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与单项冠军企业(统称“精一企业)而言。

前言

2011年美国政府进行过一项关于重振美国制造业的深入研究,即《先进制造伙伴计划》,其中特别探讨其他国家和地区如何转化基础学术研究成果,将其进一步发展成为企业商机。这一研究报告最后专门提到全球两个成功模式典范,一个是德国的弗劳恩霍夫协会(这在我们上一篇文章中已经专门详细介绍),而另一个正是台湾地区的工业技术研究院(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ITRI;以下简称工研院)。

我们不禁要问,美国重振制造业计划中提及的工研院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可以为我们提供什么启示,尤其是在产学研体系布局方面?这些问题对于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的中国大陆来说具有独特意义,尤其是有关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中如何发挥关键作用,重新布局产学研三者关系,让它们从目前各自独立运营、偶尔开展非系统性合作的旧有模式转化为三者鱼水相融、高度互补、互为杠杆的密切合作的新型模式。这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与单项冠军企业(统称“精一”企业)意义尤为重要。我们上一篇文章专门介绍分析了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此文我们探讨台湾地区工研院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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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工研院的历史背景

1973年台湾地区颁布《工业技术研究院设置条例》,以财团法人名义成立“工业技术研究院”,即工研院。当时台湾地区经济部长将分散在台湾地区各处的联合工业研究所、联合矿业研究所与金属工业研究所几家研究机构合并,成立“工研院”,赋予引领台湾地区经济起飞的长期目标,核心功能是将科技成果尽快转移给企业,提高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成功率,从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十多年来,工研院一直以“以科技研发,带动产业发展,创造经济价值,增进社会福祉”为主要任务,从创新研发、人才培育、智权加值、衍生公司、育成企业、技术服务与技术移转等过程,对台湾地区产业发展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如今,它不仅已发展成为该地区最大的产业技术研究机构,而且成为力促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先锋。它引领了台湾地区科技创新,并促进技术产业化,既在台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中功不可没,也在国际上被视为“产学研”体系中“研”的模式典范。

具体而言,本着“从事应用技术研究、追求产业效益,提升竞争力”的宗旨,工研院的基本定位是国际级科技应用研究机构,配合产业界的需要,通过技术研发,发展关键性、创新性以及前瞻性的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辅导中小企业技术升级,培养工业技术人才,在整个台湾地区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升级过程中起到领航的作用。1980年以来,工研院为创投业培育和孵化出一大批具有高成长性和高增值潜力的科技项目,其中有代表性龙头企业包括联华电子、台积电、台湾光罩等大型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公司,还有其他著名龙头企业,带动一波又一波的产业转型升级。例如,工研院奠定了台湾地区集成电路产业与个人电脑产业的起飞。1975年,RCA获选为台湾集成电路合作计划的伙伴;1976年,第一批工程师赴美受训;1977年,工研院建立台湾首座4吋晶圆的集成电路示范工厂。1983年,工研院开发出与IBM兼容的个人电脑,并将技术移转给企业,带动其他周边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个人电脑产业的基础。

工研院还孕育多家台湾地区新兴科技产业,培育无数科技人才,包括培育超过上百位CEO,孵化了270多家优秀企业,累积近三万件专利,每年技术转让项目高达650多项。由工研院转进企业界的员工,许多人实际成为台湾地区经济的掌舵者,包括张忠谋、胡定华、杨丁元、章青驹、蔡明介等对台湾产业具有影响力的人士。这些工研人在台湾地区科技产业中,如同织起一张绵密的网,让台湾地区新兴的科技产业从无到有,屡创佳绩。

工研院除了持续深化技术前瞻性与跨领域技术整合外,更注重提供全方位的研发合作与商业顾问服务,包括新技术与新产品委托开放、小型试量产、制造流程改善、检校量測,以及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增值服务等,並设置开放实验室及创业孵化中心。近年來,工研院积极应用科技关怀社会公益事业,以科技应用与服务、科技教育推广、企业义工等三个策略方向,搭起科技公益平台,凝聚科技人的力量,將研发能量转化成为公益事业,並致力成为产业科技的開路先锋,与企业界携手创新。

工研院运用了研发环境的独特性,以及透过绵密坚实的产业网络关系,连结区域或产业之研发能量,积极协助台湾地区产业发展与升级。2005年起,为配合台湾地区整体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强化科技与地方产业的连结,陆续在台南六甲设立“南分院”、南投设立“中分院”,深耕台湾产业创新的研发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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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工研院商业模式的特殊之处

作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独特孵化器与赋能者,工研院与风投基金、新竹科技工业园区三者并列为台湾地区科技创新体系的“三驾马车”。因此,工研院在国际上被视为“产学研”体系中“研”的模式典范。具体而言,与一般科研机构(例如国家试验室)、高校、企业相比,工研院在科技研究创新体系中的独特定位具有以下特点:

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可以说,工研院是时代产物,亦是形势所逼。上世纪70年代,由于生产成本剧增,让原本依赖出口的台湾经济结构受到严重挑战,加之1973年世界石油危机,导致台湾地区物价猛涨,经济雪上加霜。

面对经济不断恶化情况,时任台湾地区“经济部长”的孙运璇认为,唯有摆脱劳力密集型发展模式,转向技术密集型路径,才能彻底让台湾地区经济实现转型。当时,他做了几件重要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克服困难将分散在各处的联合工业研究所、联合矿业研究所与金属工业研究所合并,成立工业技术研究院。

根据企业技术发展需求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活动。工研院研发的重点不是基础研究而是实用科技,是围绕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开展研究,包括开放实验室、兴力创业育成中心(孵化器),提供技术转移和各项工业技术服务,推动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创业投资活动,拓展国际业务及合作等;并通过开设科技展览,让创业者从中找到自己的企业和产品所处的科技方位。

目前,工研院拥有6000左右研发人员,设有独立研发运作的专业研究所(中心),包括电子、化工、机械、工业材料、能源与资源、量测技术、光电、污染防治、工业安全卫生技术、电脑与通讯、航天太空工业、生物制药等诸多科技领域,另外还设有专门为企业提供资讯技术、技术转移、会计资源、系统晶片技术及产业经济与资讯等服务中心,形成了完整而高效的研发与服务体系,全方位地促进了科技产业化和产业升级。面对新兴机会与挑战,工研院近期提出“2030技术策略与蓝图”,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半导体芯片、通讯、云计算四大智慧化赋能技术,聚焦“智慧生活”、“健康乐活”、“永续环境”三大应用领域的研发方向。

“研”为“产学”之桥梁

工研院的定位非常明确,即成为一个跨领域的基础应用转化研究机构,即“研”的定位

工研院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工研院不但为台湾地区开创许多前瞻性、关键性的技术,累积近三万件专利,每年技术转让项目高达650多项,同时提供知识产权的专业服务,成为台湾企业的专利后盾。此外,工研院孵化多家台湾地区新兴科技产业,培育无数科技人才,包括培育超过上百位CEO,孵化了270多家优秀企业。

这也为工研院带来了很大一部分收入。最为重要的是工研院赋能科技创新,为台湾地区竞争力从“低端制造”顺利转型至“高端智造”做出了独特而巨大的贡献。这一贡献的关键之处在于工研院有效地扮演了拉通从科学基础研究(“学”即高校与国家实验室)到技术应用研究(“产”即企业)整个科技研究流程的桥梁角色

一般来说,技术转让具有不同路线,但都包含三个阶段,即基础研究、基础应用转化研究、应用研究(即具体产品研发)。传统模式是三个阶段彼此隔裂,各管一段,相互合作不多。因此,科技研究成果一般以专利或产品形式进行技术转让。然而,专家指出,“传统模式的效率非常低,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商品化专利占总专利数的比例只有30%,而中国大陆可能连10%都不到。”

与传统模式不同,如同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台湾地区工研院成功的地方,则是采用了具有高度针对性的技术转让模式。第一是针对个别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和技术服务,第二是针对多家企业的技术开发,第三也是特别值得借鉴的,是针对行业内尚未出现的、前瞻性技术的创新,即通过原创研发与高校广泛学术交流相结合的模式,瞄准前瞻性技术进行研发,从而引领一个新的产业诞生。这正是“产学研”创新体系的精髓所在!

为“产学”搭桥的“研”需要技术移转中心。具体而言,工研院技术移转中心对内加速技术商业化,创造更高的价值 ;对外则提供智财专业服务,创造新事业的契机。作为工研院技术转让的推手,工研院技术转移中心以独特的机制运作,致力于专利质量的提升、知识产权发展与商业化的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模式的创新及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搭建。工研院技转中心主任指出,“我们只要能帮台湾厂商在专利方面省下10%的费用,每年就是120亿台币到150亿台币的水准。”

以前专利是躺在工研院中,现在让它们自己站起来,直接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工研院既自己出去找买家,又客户找上门来向企业转移技术,在国际会议上的随机交流更是转移技术的有效途径。

台湾地区的企业文化相对来说尊重科技专家。一方面企业尊重科技专家,另一方面,研究院所也鼓励科技专家和产业界多多沟通与合作。例如,工研院两岸冷链物流技术与服务联盟执行长郭儒家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和企业人士讨论,和老板、老师傅或司机聊天。“我最喜欢听他们讲他们的困难。”透过实地观察与研讨了解客户需求,郭儒家把“人家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自然就会绞尽脑汁去想该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工研院董事长李钟熙明确指出,“工研院院长不能只是一个学者,工研院下面各所的所长同样如此,我们同时也应是营销员。我应是工研院第一号营销员。我们要去找官方争取经费,同时也要去企业、学术界行销。”

工研院的项目以及研究方向来自多个方面,其中包括与政府合作。由政府选定具有高附加值、市场潜力大、能耗少的前瞻性共性技术,工研院组织和推动研发,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带动产业结构的提升。如半导体、动力机械、电脑系统、通讯电子、光电系统、生物医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都带动了台湾地区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

工研院之所以能成功,在于从台湾电子行业腾飞中摸索出了经验,并将这种模式推而广之,应用到不同领域。工研院存在的目的,就是将技术直接转换,更能带动市场。否则和现有大学高校内部的研究院所就没有差别了。因此,工研院的成功在于将“学”与“产”有效地链接在一起,形成产生高度协同效应的“产学研”创新体系

企业化运营的新型模式

刚刚成立时,工研院作为财团法人由台湾地区政府单独立法设立,并提供充足而稳定的经费支持(占工研院费用支出60%),但允许工研院在专业方向制定、研究活动开展以及经营策略等方面自主管理和运作。到了1984年,经过十年的成功探索和运作,工研院通过“适时和适当”的商业方式向产业界和企业界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和提供相关服务,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不再需要当局的补贴

台湾工研院设立7年后,新竹科技园区成立,很快从工研院获得大量科研成果、专业人才及相关专业服务,迅速发展成为台湾的高技术基地,从而使创投业拥有源源不断的高品质科技项目及所投项目赖以快速成长增值的技术体系支撑。因此,台湾人将创投业、工研院及新竹科技园三者称作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鼎立三足。这赋予了工研院历史使命感,同时保证其特殊地位,这对后来一系列动作有着根本影响。

工研院的成功发展,有其内在的动力,在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保障组织和组织成员的利益。换句话说,“使命感”保证了工研院内部共同的凝聚力,官方色彩保证其充分的财政支持,而财团法人这一独特的法律地位则保证了行事效率。为了避免行政审批的麻烦,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克服了种种阻碍,为工研院确立了财团法人这种非盈利组织的形式,创办资金主要来自政府和社会的资助,主要收入来源是签订合同的研发和技术服务

依台湾地区法律之规定,财团法人其设立目的必须具有公益性质,例如私立学校、研究机构、教会、寺庙、基金会、慈善团体等均属之。但是,具有公益性质之团体,其组织形态并非全然皆为财团法人,如前所说之社团法人亦可为公益性质而成立团体。台湾地区的财团法人类似中国大陆的基金会法人。在中国大陆,根据民法总则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也称作基金会法人。如此看来,中国大陆有关财团法人模式在中国大陆是否可以复制的探讨与争议,其实在法律层面不难解决,即财团法人的法律地位大体等同于基金会法人的法律定位。

真正难点在于中国大陆政府部门在此类机构中如何定位。中国大陆也有不少类似技术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相关技术应用研究开发、专业服务和成果转化。但这类研究院所通常由某一政府部门牵头,然后再联合各单位负责人以项目组方式推进。有一些中国大陆专家认为,尽管政府主导推进的效率高一些,但如果只是纯粹由政府推进的机制,可能会有问题,将来还是要转为独立法人模式。项目组方式不利于建立研究团队的归属感问题。如果只是临时报个项目,就只能是短期行为了。搭空架子很容易,形式上也很容易做到,关键是如何运营。

合理的组织结构是高效运行的保证,这从台湾工研院的顺势而为便可略知一二。自成立以后,台湾工研院经历多次变革。过去,工研院的组织结构曾经如同矩阵式组织,各单位虽依产业分工,且单独进行研究工作,虽有跨领域的专案计划以及行政支援单位,但仍无法避免本位主义、重复研发、技术资源无法整合等问题。2008年后,工研院开始实施一系列组织变革。一改过去各自为政的情况,将各所整合为一,以相互合作的机制,提升组织弹性及竞争力。

结构改变只是其表,真正需要考虑的是:工研院该以何种方式创造价值,定位是什么?实际上,这个问题贯穿工研院的发展进程,从最初的产业跟随者,到国外学艺,再到现在的开路者,其中也伴随着台湾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际产业趋势的变化。

工研院一直聚焦两个简单的核心想法,一是为工研院重新找到角色定位,二是在院内推行企业化经营的新思维。现在的工研院核心业务主要分为三大板块:一是产业科技研发,为产业长期发展所需核心技术而进行的研发业务;二是知识型服务,透过科技与知识的应用,结合服务业,带动新形态的产业经营模式;三是技术衍生价值,活用专利权,培育新创公司,创造出技术的衍生价值。换言之,研发部门专注技术革新,知识型服务可进行知识经营,而技术衍生平台又可活化和增值技术,三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工研院的整个结构体系。

孵化企业与人才输出赋能

与技术转让体系相配合的另一个利器是孵化公司模式。工研院董事长李钟熙指出,“过去,我们做了很多专利授权,但唯有辅导衍生出公司,才能带动台湾新兴产业,并带动台湾就业率。” 他认为,工研院需扮演好这样的角色,加强投资早期新创公司,并发展出新的商业模式 。

确实,实行技术整体转让和人才流动相结合的机制,是工研院成功的最为关键的因素,也是工研院最为独特的成功之道!工研院的成功经验表明,技术整体转让与人才流动相结合其实是有效孵化新创企业的前提。

说起这一独特成功要素,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工研院主导之下催生了台湾半导体产业,并自1980年起,陆续衍生了包括联华电子、台积电、台湾光罩等世界先进企业,奠定了台湾地区IC产业起飞。当时正在美国通用器材公司任职总裁的张忠谋,在1984年受台湾地区邀请出任台湾工研院院长一职。两年之后,台湾积体电路公司在工研院的摇篮里诞生,张忠谋也被称为“台湾半导体产业之父”。台湾地区工研院带动产业发展的例子还有很多。如该院1983年开发出与IBM兼容的个人计算机,并将技术移转给制造厂家,带动PC相关外围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台湾个人计算机产业的基础。

工研院董事长李钟熙曾在两个层面解释人才与企业对接的好处 :一是透过孵化公司、技术移让等方式,为产业注入新的技术和人才。另一方面,为了驱动企业转型、个人职业生涯转换,工研院成立了产业学院,针对各项重要人才议题进行深化研究,提出前瞻人才发展策略,并建立示范案例产出成功模式,推动的重点计划包含产业人才供需与对策研究、人才发展模式研究与推动、产业专业人才职能基准与能力鉴定等。

科研人员具有高度自由选择权,不会因一种选择徒增另一个选择的困难。他可以选择在工研院工作,也可以选择离开,还可过一段时间后再回来,不会因为他的这一选择导致失去其他的发展机会。此外,在工研院连续工作10年以上,工作年限加年龄到65岁便可申请退休,并领足额退休金。这样,在工研院的履历,既可以得到技术领域的锻炼,还可以在流向产业时因有退休金而没有后顾之忧,事实上增加了个人的发展机会。

在过去40年,台湾工研院共培育超过上百位CEO,孵化了270多家优秀企业。除了半导体和个人电脑产业之外,还包括TFT LCD面板产业、LED产业,乃至高端机床、生物医药等产业的背后也都有工研院的身影。而由工研院转型进军企业界的弄潮儿中,耳熟能详的有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联发科董事长蔡明介等。

台湾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秉杰也是其中一位杰出代表。他说,“我们原来都属于研发部门,被工研院推出去开办公司。一开始,连怎么经营与管理公司都一窍不通,就连第一届董事会还是由工研院帮忙成立的,还有会计师、创投资金,也是他们帮忙找来的。” 工研院每年会有10%到15%的人才流动到产业中去,等于释放出来500到800个研发人才的能量到产业界,持续扮演产业创新的坚强后盾。

工研院对于台湾地区产业而言,除了扮演着技术领航的角色,也是人才的摇篮。工研院的“院友”也为后来的创业奠定了扎实的人脉基础,成为其专利附加值领域的最重要利器。台湾大学前校长孙震指出,“工研院在技术上有什么困难的话,发一个电子邮件给全球的专家就可以了。这方面可能比大陆领先一些。”工研院技转中心主任王本耀特别对工研院人才网络感到自豪,“我们会找一些工研院院友,参与重要专利审查会议。可以跟他们讨论找哪些从业者,如何建立伙伴关系等,这些都是别的机构没有的能力。”

工研院最大的激励机制来自市场。例如美国硅谷的人才到了台湾地区以后,把资源进行对接,通过人才、市场、资本的连接,将硅谷经验搬过来,重新定位,开拓新的市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大陆学者表示,“大陆地区科研院所现在的尴尬是,他们首先想的是拿到政府的支持,去争取项目,而不是办成一家公司跟市场竞争。或者想着我这边能转化就转化,转化不了就算了,反正有科研经费,也可以活得很好。”

需要特别指出,孵化新创企业与人才输出赋能也是台湾地区工研院不同于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的关键之处所在,特别值得中国大陆深入反思与学习。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台湾工研院的独特启示 第4张

03

工研院的独特启发

正常条件下,创新体系包含三大内容或阶段,即基础研究(研发早期)、基础应用转化研究(研发中期)、应用研究(研发晚期)。一般情况下,基础研究以一流高校与国家实验室作为“学”的主体;应用研究则以企业(包括所有企业)为“产”的主体;基础应用转化研究需要以一般高校与其他研究机构(例如,地区级实验室)为“研”的主体。

然而,创新体系的三大内容或阶段不是绝对严格划分,一般都有某些重叠。我们发现,世界上大体存在两种不同模式,即较高重叠的“产学直接对接模式”与较低重叠的“产学间接对接模式”。

以“产学直接对接模式”为主体的美国创新体系是建立在美国高校(加上国家试验室,其中一部分由高校代管,共同构成“学”的部分,因此以下统称“学”)与美国企业双方同时具备直接对接的能力,不需要通过第三方中介搭桥。首先,美国一流“学”机构具备一批面向产业开展应用性研究的教授(包括他们研究团队)。这些人才即可能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兼顾兼优的特殊人才,也可能是应用研究为主的人才,但均具备与“产”企业直接对接的能力。

其次,美国一流“产”企业常常参与基础研究,尤其是大型企业研发部门(例如,贝尔实验室、施乐实验室等)的基础研究能力超强,甚至可以获得诺贝尔奖,毫不逊色于一流“学”机构。这为美国一流“产”企业直接对接一流“学”机构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由于美国身处全球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最前沿,美国一流“学”机构与一流“产”企业扮演创新体系的核心角色,因此“产学直接对接模式”与美国情景高度适合,成为美国创新体系的主体。

最后,加上美国一流“学”机构内部转让机构作为内部中介、美国一流风险投资机构、政府研究基金(包括国家科学基金与其他政府部门研究基金)等赋能机制的有力支撑,美国一流“学”机构与一流“产”企业的直接对接更为方便通畅。

需要指出,“产学直接对接模式”与吸收理论 (absorptive capacity) 高度一致,强调技术接受方对于技术的识别能力、消化能力、应用能力:由于一流“产”企业吸收能力超强,一流“学”机构可以直接与一流“产”企业直接对接,并不需要第三方中介桥梁。

然而,美国以外大多数国家不具备足够的一流的“学”与“产”,“产学直接对接模式”并不适合成为这些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因而需要“研”的第三方中介桥梁作为重要补充,甚至成为创新体系的主体。首先,符合吸收理论,一般“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与单项冠军)大多不具备直接对接一流“学”机构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作为桥梁,以此对接一流“学”机构。

其次,我们认为,一般高校与研究机构不具备基础研究的优势,也不擅长应用研究,因此需要转向以基础应用转化研究为主攻方向,成为“研”的主力。如果某国“学”机构也不具备世界水平的基础研究能力,该国更应该把重点放到“研”上,把世界水平的基础研究成果有效转化成为产业化应用技术(未来大多数专利应该来自“研”)。换言之,当“学”与“产”研究能力都弱的情境下,“研”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格外突显。

再次,风险投资机构对传统行业的成熟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转型升级与技术追赶等项目缺乏兴趣,因为这类企业不大可能成为“独角兽”,因此不足于吸引风险投资机构的青睐。不仅如此,国家政府研究基金也不会大力资助这类企业。这些因素导致这类企业更难直接对接“学”机构。

以上三个原因构成“产学间接对接模式”(即“产学研”创新体系)必要性的底层逻辑,也正是德国与台湾地区“产学研”创新体系成功的基础。然而,台湾地区工研院在孵化新创企业方面比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更有优势。这正是工研院最为独特的关键之处。换言之,如果说德国模式对传统行业与成熟企业的转型升级更为有效,台湾地区模式对新兴行业与新创企业的孵化更为有效,而这两个模式的融合对中国发展“精一”企业意义重大。

最后,由于中国“学”与“产”双方直接对接能力严重不足,“产学间接对接模式”对于中国尤其关键,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再如何强调也不过分。这对赋能“专精特新”小巨人与单项冠军企业具有独特重大意义。然而,目前中国最为缺乏的是“研”的载体机构,因此中国也在大力构建这类机构,包括国家(科技部)重点布局建设的三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例如,总部在上海的“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多省成立的省级产研院(例如,江苏产研院、山东产研院等)。

需要指出,由于“产学间接对接”模式是通过第三方中介为一流“学”机构与一般“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提供间接对接的赋能服务,这一模式与创新生态思路高度一致,即多样性自组织的生态成员高度相互依赖,依靠共享基础设施平台互补共生,并通过竞合的机制,共同发展演化。同时,这一创新生态思路也成为公私合伙制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 的新模式(PPP是指政府机构与私营机构之间的合同约定,允许私营机构参与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参与合作的私营机构需要承担一定风险和管理职责)。

总之,我们认为,台湾地区工研院为中国大陆提升创新体系,尤其是构建真正有效的“产学研”创新体系,提供了独特的启发意义。这些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工研院定位明确,即成为一个跨领域的基础应用转化研究机构,即“研”的定位; (2) 工研院的商业模式采用能够形成自我可持续发展、产学研”三方达到良性循环的新型企业化运营模式; (3) 工研院成功主要体现在孵化企业与人才输出赋能,远远超越一般技术转让的功能范围,也是工研院不同于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的关键之处。正是上述三大方面的独特贡献,台湾地区顺利完成了产业转型升级。因此,这些启发对于中国大陆 “产学研”创新体系布局的意义不可低估,尤其是对“精一”企业而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台湾工研院的独特启示 第5张

END

关于作者:

李平为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企业管理领域李达三首席教授、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中国企业管理终身教授、浙江大学求是讲座教授、2020年斯坦福大学全球2%经管专业顶尖学者、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聚焦与余光”公众号(ID:Insignt-ABC)创始主编。

曹聪为宁波诺丁汉大学商学院创新学教授,曾在世界多所大学从事科研教学和学术访问。其研究得到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欧盟第七框架计划、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机构的赞助支持。

公众号责任编辑:

《聚焦与余光》公众号执行主编丁威旭;联系邮箱:Insightab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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