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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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一)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支持行业龙头骨
干企业创建“智改数转”标杆示范;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
础设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据产品化以及开展“智改数转”咨
询诊断。
(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产业化。支持企业围绕国
家重点突破方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急需突破方向、
产业基础领域开展攻关,实现研发突破、迭代应用和产业化,提
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自主品牌企业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能力提升,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
大活动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事项。
(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企业节能降碳技改和绿色制造建
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集群
发展促进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消费升级平台、产
业人才培训等产业支撑体系。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
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1 年以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工业互联网标识解
析类等前瞻类项目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
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
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
本次不得再申报项目。
(五)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级以上授
牌认定奖励、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项目除外,
但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六)《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2 年
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
传其他申报材料。
(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 PDF 格式,单个文件不超
过 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
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
系统。
(四)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
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
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 2 份,报省工信厅、省财政
厅各 1 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省工信厅综合规划处,并扫描上传
系统。县(市)申报材料在报省的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
(五)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单位项目,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申报,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不得拒绝受理。
省属事业单位须经其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厅、省
财政厅直接申报。省工信厅机关承担的项目,报经厅分管领导同
意后,由资金项目主办处室进行申报。
(六)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项目推荐单
位初审并报送联合行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过时不再
受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实施方案)。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3)。
(五)由综合评价 A 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
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 2021 年度审
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六)凡是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由综合评价
A 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正
文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已投资金及具体明细金额(其中,技术改造贷
款贴息和设备补助项目需增加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贷款购置的设备发票金额及具体明
细)。
(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八)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
材料。
(九)《项目指南》明确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各地工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加大
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梳理重点产业链短板、标
志性重大项目,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
育有显著促进作用、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提高资金支持集中度,增强企业获得感。对 2021 年度国家和省
督查激励的制造业创新转型成效明显地区、智改数转成效明显地
区内的项目,以及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
军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生物
医药(含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遴选各类项目时,
要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企业(平台)项目。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
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
3 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三)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地工
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
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
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重点审查申报主体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
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对在建项目要开
展项目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
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真实性核查等有关要
求见《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
作流程(试行)》。
(四)加强后续监管。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承诺接受省工信厅
专项资金在线监管,主动配合省工信厅对企业数据信息的采集分
析。对支持的在建项目,省工信厅在项目公示后 15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完成《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签
订(见附件 5)。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将收款证明(银行对账单)上传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明确专人,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信息。项目监管信息
上传和组织验收工作,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
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五)加强绩效评价。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专
项资金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设区市、
县(市)工信部门具体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2021 年度专
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书面
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各类项目申报流程视频、后续监管要求,详见省工信厅网
站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省工信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根据工
作需要,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的再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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